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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政策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1-11-10  点击:

一、重点人员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员

1.报备要求:用人单位或入境人员亲属等提前3天向社区报备,凭登机前48小时在我驻外使馆指定或认可机构的核酸和抗体“双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阴性证明和抗体阳性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

2.健康管理(14+7)

(1)青岛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青岛的:“14+7+7”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7次核酸(入境第1天和集中隔离第3天、7、12、13天,居家第2、第7天)。

(2)非青岛口岸入境、目的地为青岛的:

①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隔离后7天之内来青:

抵达目的地县(市、区)集中服务点后立即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使用两种不同的试剂),检测阴性者进行居家健康监测至解除隔离后的第7天,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②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隔离后,并在我省其他城市

完成7天居家健康检测的人员:来青后无需再进行核酸检测。

③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隔离后,在省外停留超过7

天不满14天的来青人员: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

④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隔离后,在省外地区停留超

过14天后返回的:不再对健康管理和检测作出要求。

(3)其他要求:

①入境人员核酸检测由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入境第1天海关负责。

②隔离期间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其中集中隔离期间最后1次检测应当至少采用2种试剂,原则上分别由疾控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

③入境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到不出门、不出户,独立房间、独立卫生间起居生活。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不到位或不具备条件的,应实行集中隔离。

④省外口岸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可自行选择返回山东省内目的地的时间和交通方式,并向口岸专班报备。

(二)远洋船舶入境人员管理

1.船舶离开上一个港口在海上持续航行超过14天的:

“点对点”转运至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者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者解除管理。目的地为省外且在我省内无固定居所的,转运至健康监测点(区别于其他入境人员的集中隔离点,不得混住)进行7天健康监测(不限制个人人身自由,但不得离省,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记录),并在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船舶离开上一个港口在海上持续航行未满14天的:上岸后立即“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至满14天,后续健康管理措施参照省内口岸入境人员执行。

3.非国际航行船舶和非涉外渔船可进行7天健康监测。

(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青返青人员摸排检测

1.报备要求。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入鲁返鲁人员,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2.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坚持集中推送信息协查与社区(村居)自主摸排相结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两级网格化防控工作体系优势,压实社区(村居)、用人单位、酒店宾馆等接待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间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清查。

3.及时启动摸排随访。密切关注省内外疫情动态,对接到的协查指令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利用大数据等多种技术手段开展对该地区发生疫情前14天至最后1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14天(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内入鲁返鲁人员的摸排检测,确保集中追踪随访数据“本省户籍人员24小时、外省户籍人员48小时”全部清零,当日摸排人员当日完成核酸检测。对疾控中心通报协查的密接、次密接和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旅居史信息,报协查的密接、次密接和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旅居史信息,要在接到协查通知4小时内完成轨迹排查、追踪和采样,12小时内向省疾控中心反馈结果。对同时空伴随人员要在24小时内向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组反馈结果,做到当日收、当日清;对重点区域驻留人员要在48小时反馈,做到当日收、隔日清。省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市要及时研判,报请省指挥部统一布署开展相应排查措施。

4.分类落实健康管理。

(1)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指挥部审批证明+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中高风险地区入鲁返鲁人员。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鲁返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对推送的滞留和协查人员,由疾控中心进行风险评估,一般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3)低风险地区入鲁返鲁人员。

①对来自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低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②对来自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低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后进行1次免费检测。

(4)对发生本土疫情但尚未公布风险等级的,以及经研判认为疫情可能扩散的毗邻地区的,参照中风险地区相关政策执行。

4.优化区域协查信息化支撑。收到区域协查信息后,要第一时间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协查对象相关法律义务,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及配合协查。加强通信大数据与卫生健康、疾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掌握的多元数据融合应用,对多元比对后的风险人员依据风险等级赋健康码黄码或红码。对符合解除管控措施的人员,及时做好健康码转码管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健康码转码流程和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转码,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异常信息。

(以上根据2021年9月17日省第7版常态化防控方案整理)

二、会议防控要求

(一)市级指挥部审批的会议活动

国内疫情平稳时:

1.国际性会议活动;

2.国家和省明确要求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审核意见的会议活动;

3.800人以上的全国或区域性会议;

4.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二)国内出现多点聚集性疫情

100人以上的跨区域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延期举办,确需举办的,报举办地所在市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

(二)省级指挥部批准的会议活动

1.国际性会议活动;

2.800人以上的全国或区域性会议;

3.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以上根据2021年9月17日省第7版常态化防控方案整理)

三、核酸检测要求

按照《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鲁指办发〔2021〕169号),严格落实九类重点人员、五类重点场所与环境的“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