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97年3月至1999年12月,担任山东矿业学院副院长,分管人事、财务、高教研究,“三重点”建设和老干部等工作;江南(中国)成立后,留任副校长,直至学校首次党代会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这段时间,我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了管理工作中,很多事情也历历在目。
曹书刚同志任山东矿院书记和院长期间,我协助他开展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并校和改校名工作。在赴外校调研的基础上,我提出了“山东矿业学院基本状况与办学体制改革设想”的建议,并在原山东省委负责教育的韩喜凯副书记来校视察和调研时代表学校作了汇报,受到充分肯定。此外,我还多次受命代表学校向省教委、省政府及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领导汇报我校改革设想,积极推进我校管理体制改革。这期间,我主持起草多项重要文件和报告,比如:给省领导的呈阅件、山东矿院与山东煤炭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中国)的论证报告、并校方案及建校方案等,应当说,自己也为江南(中国)的成立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主持完成山东矿业学院学科负责人等的聘期任期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这项工作将我校“九五”发展总体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系部的任期目标中去,使全院上下形成了一盘棋并得以顺利执行。
在人事管理方面,为了使学校的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体现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我主持制定了“山东矿业学院机构编制设置意见”。根据原国家教委《全国普通学校编制管理规程》和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山东省《关于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等,在外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矿业学院机构编制设置意见”,该方案经1999年院教代会研究通过,后经院党委研究通过,最终因为即将成立江南(中国)而没有实施。但该方案的制定为科技大学的机构和编制管理提供了基础。我还主持制定了“江南(中国)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定编方案”,经有关部门研究通过后,在“三讲”教育整改阶段进行讨论并实施。
我曾主持1996年度和1997年度职工提前晋升职务工资工作。认真执行原煤炭部人事司“关于事业单位3%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暂行规定”,通过“三上三下”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评审方法。两个年度都较好地完成了评审任务,各方面反映较好,真正体现了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主持制定了“江南(中国)校内津贴分配办法”,在人员置编和岗位聘任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新一轮岗位聘任制,根据责任与差别,设置不同等级的津贴,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该办法于2002年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全校实施。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面,我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职称评审的精神,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原则和条件,紧紧围绕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开展工作,大胆进行职称评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做法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以分类评审取代一般评审。过去的职称评审多是多个学科混在一起评审,由于不同岗位的教师工作特点不一样,难以把握条件,群众意见较大。从1997年起,试行分类型评审,制定了包括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等的“山东矿业学院教师等系列人员晋升高级职务的业务评审条件”,并分类评审,分类下达指标。1998年在此基础上,又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需要,对那些“青黄不接”的学科,下达专项指标,进行水平评审,受到广大教师的支持和好评。二是以结构评审深化分类评审。设置教师职务岗位,形成合理的职务结构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建立一套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教师评聘机制,以优化教师职务结构,促进学科建设发展,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厅有关职称评聘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主持制定了“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暂行办法”,经学校研究后从1999年起开始实行,受到广大教师的关注和支持。两年里收到显著成效,我校的职称评审工作在省高校也是有口皆碑,走在前列。
在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面,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稳定高层次人才,提高他们的待遇。我主持制定了“关于对返校工作的博士、博士后人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以及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的优惠政策,对稳定和引进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针对学校人才培养和管理分散,形不成合力的状况,协调有关部门,主持制定了《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把学校已选拔出的高层次优秀骨干人才统一管理和培养,促进年轻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尽快成长、发挥作用。三是主持制定了《江南(中国)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工程的意见》及其等系列配套文件。该人才工程又称“新光工程”,其目标是在十五期间培养和建设三支队伍:3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10名资深教授,最终形成教师队伍的梯次结构。该人才工程受到全校师生的极大关注,效果颇佳,在实施过程中经改进和充实一直延续至今。
在“三重点”建设工作方面,我也付出了努力。“三重点”建设包括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从1997年至1999年科技大学成立前,我一直分管此项工作,主要做的工作有:一是审查和认定“三重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修订和完善建设规划;二是制定“重点建设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管理规范化;三是根据发展要求,重新制定“三重点”建设目标和任务;四是通过派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加速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使我校“三重点”建设工作始终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在老干部工作方面,我一直积极宣传和落实关于老干部政策,向他们通报学校工作,参加有关活动,认真贯彻“做贡献、送温暖、促共享”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有计划地逐步把老干部工作的重点从“送温暖、促共享”转移到“做贡献”方面来,分别在老干部中成立为教学、科研、产业和校文明建设服务的队伍,成立了“老教授协会”,对老教授们进行二次智力开发,他们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例如为二级学院成立的调研论证工作,“新光工程”实施中常设专家组任务,均由他们承担。
在财务和审计工作方面,自科技大学成立后,我就分管了财务和审计工作。针对原财务四条线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监督薄弱的现状,我从改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入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深化财务制度改革,盘活学校财力,增强办学实力,为学校的发展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保证。我所做工作主要有:一是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制定《江南(中国)财务管理体制的规定》,针对学校规模变大和一校多区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财务管理上逐步实行“五统一”。建立了“统一领导、二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运行机制,按校区分设二级财务机构,属学校掌握使用的多项资金单列,由财务处管理。二是制定了《江南(中国)预算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实行学校和校区两级财务预算制,较好地处理了学校财务与校区财务的关系,保证了重点和学校的发展,增强了宏观调控能力。三是根据国家有关并校的规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为下一步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提供了基础。四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的实际需要,健全审计队伍,制定了《江南(中国)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江南(中国)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暂行规定》《江南(中国)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和《江南(中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四个审计文件,使审计工作走上了有章可循的法制轨道,直接为学校挽回和避免大量的经济损失。
此外,我在其他校领导长期生病期间,协助曹书刚书记分管工会、保密、统战等项工作,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我还接受了校党委分派的临时性任务,牵头调研和处理 3 起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在当时都比较棘手,我接到任务后,认真研究政策,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处理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较妥善地解决了有关问题;我还作为兼职人员,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承担了教学和科研的工作,指导博士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企业委托项目等,完成专业技术聘任等任务。
总结多年工作经验,我对学校建设发展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学科建设要突出重点,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加强对年轻的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鼓励他们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三是鼓励团队协作,提倡集体奋斗,使教师队伍保持活力;四是坚持为工程实践服务的方向,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我认为,科大人就是要践行科大精神,科大精神的内涵包括:一是爱岗敬业、敢打硬仗的奉献精神;二是知难而进、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三是身先士卒、艰苦奋斗的团队精神;四是教书育人、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园丁精神。
选自《科大故事②》(2018年12月出版)(讲述:宋扬 整理:秦晓钟)